1、失去监督、有权力无责任的“院长负责制度”,是医疗腐败的根源
政府投入问题,不是当前医改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。如果医疗制度、监管体制得不到根本改进,政府投入再多也只会肥了某些人,而这些人只会“祸国殃民”,对国家和老百姓没有丝毫没好处。
现在最主要、最迫切的卫生体制改革,是“院长负责制”的改革最为关键。应该明确规定:医院院长到底该负什么责?对谁负责?怎样负责?多年来,医疗腐败现象得不到有效的解决,反而有所加重,其根源正在于此。
在现实中,“院长负责制”有权力无责任,如果非要说负责,它也只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(现实中异化为只对某领导负责)。这样必然导致,院长的权力脱离群众游离在法律法规之外。
由于院长掌握用人权,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只沦为形式。事实上,院长的权力无限大,他们几乎没有监督和约束,医院的未来完全受制于它的个人主观意愿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