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16日春运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,合浦大队常乐中队借助“五长”联动机制,在石康镇政府统一指挥下,联合派出所、交通站、农业站等部门组成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小组,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统一整治。行动中,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车辆。
当天,由石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李卫声带队,石康派出所副所长李绵熙、常乐中队中队长苏渊斌等部门领导组成的交通安全联合执勤小组,采取在石康镇设立交通安全联合执勤点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,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,对非法营运、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有力查处。大约下午4时许,当执勤小组成员示意一辆号牌为桂E69XX1的微型小轿车停车接受检查时,司机试图冲卡逃避执勤小组成员的检查,执勤小组成员马上意识到该车可能有“猫腻”,于是前后包抄将桂E69XX1的微型小轿车逼停要求司机接受检查,司机停车后,执勤小组成员对该车进行检查发现车上载满了烟花,当执勤小组成员要求驾驶人黄某芬出示相关证件时,他无法提供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。后经进一步核查:驾驶人黄某芬,男,37岁,常乐石城人,涉嫌非法运输烟花。
目前,该案已移交石康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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